婚姻里老婆没有工作,离婚时也不可以不分钱给她。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如下: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即便老婆没有工作,也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家务劳动的价值:老婆虽未通过工作获取收入,但可能承担了照顾子女、照料老人、操持家务等大量家务劳动,这些劳动对家庭的稳定和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价值,是对家庭的贡献,在财产分割时应予以考虑,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多分给其一些财产,以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
- 经济补偿规定:《民法典》还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如果老婆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此类义务,离婚时可以要求老公给予相应补偿。
只有在老婆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才可以对其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