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前期准备
- 明确诉讼目标:确认自己是否坚决离婚,明确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诉求,在起诉状中清晰明确地写明“离婚请求”及其他具体诉求,避免诉求不清导致二次诉讼。
- 收集相关证据: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出轨证据等;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信息等;以及与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自己的抚养能力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若对方离开户籍地超1年,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财产分割
- 明确财产范围:全面清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同时区分好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 注意财产隐匿与转移:留意对方是否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如突然大额转账给亲友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查封房产等。
- 特殊财产处理:对于公司股权、保险、虚拟货币等特殊财产,要查清相关信息并协商好处理方式,如公司股权优先协商折价补偿,保险需查清保单现金价值,虚拟货币要明确交易记录。
子女抚养
- 抚养权归属:根据孩子的年龄、意愿(8周岁以上孩子意见很重要)、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提前与孩子沟通时要注意方式,避免伤害孩子。
- 抚养费问题: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一般为对方工资的20%-30%(抚养多个子女不超过50%),若对方收入不明,可按当地人均消费水平主张,同时可考虑在协议中加入抚养费随物价上涨逐年递增或按实际教育、医疗费用比例分担等兜底条款。
- 探视权安排: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接送方式等细节,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
债务承担
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要警惕对方突然冒出的“假债务”,查证借款时间、用途等是否真实。
离婚程序
-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离婚证。
-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在庭审过程中,要围绕“感情确已破裂”举证,避免情绪化指责,对于对方突袭的证据,可当庭要求质证期。
结案后事项
仔细核对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重点查看房产过户时间、抚养费支付账号、探视权细节等,避免出现模糊表述。若对方拒付抚养费或拖延房产过户等,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